似的,看一些无用的书,全当在脑子里填充一些废料。
千红满身鱼腥地回出租屋的时候,阿棉在楼下等她,抱着一床崭新的棉被,绷上天蓝色的新被罩,散出一股阳光的气息。
“你弄这个,给你多少钱?”
“我输了,你别给我织。”阿棉没好气地敲她脑袋,“别动不动给人织毛衣,我又不是你情人。”
“有钱人了?”
“这话说的,我还没情人呢不能给朋友织几件啦?”千红抓过一张纸记下了,阿棉抿一口茶水,觉得味道有点儿不讲究:“这是什么茶?”
“那个什么霍氏茶。”
“这是什么?”阿棉拿起床上酒红色的毛衣,尺码偏小,领子很低。
“给刘老太太织的。”
千红也不嫌弃里头给她换了,抬脚蹬上,转头解释:“其实我原来那个也破了,没事。干菜婆婆老这样,家里穷,拿去倒卖,一天挣个两三块。这个我拿去修鞋那儿修一下就行了。”
“你怎么过得这么……嗯,拮据?”
千红知道拮据的意思,但是她心里另有打算,眼前紧着一些没关系,笑笑没说话。
“穷讲究了,你把霍氏茶倒卖出去,一百双鞋也有了。”
听阿棉出主意让人想起段老板,千红心里一个劲儿的乐,踮着脚尖把鞋磕到合适的角度,扶着墙摇头,霍氏茶不值太多钱,她脑子笨,想不出致富办法。
“能穿,合脚。”
千红刚进城的时候寻思着烫发染发把自己弄成一个城里人,但是越到城里越像村里人,勤勤恳恳死干活,老老实实不精明,甚至衣裳也没有以前洋气。
奇怪的是她并不因此觉得自己和城里格格不入,反而像是更被吸引,被城市的漩涡纳入,何况她还不在繁华的城市。
修鞋的收了一块二,千红把缝补好的鞋给阿棉看,竟然也还可行,看来年轻的女孩子怎么穿都不会丑是对的,灰扑扑一双布鞋穿出青春来。千红自己也知道有些年轻资本,用剩下的毛线编了花绳,穿在布鞋上取代鞋带。
“土。”阿棉肆意评价,千红笑笑:“我又不怎么见人。”
话说得太满容易遭报,晚上段老板就告诉她,周局出差了,她可以大胆地去刘老太太那里把毛衣交了。
那时千红把公用洗衣机搓洗了一遍,它甩干衣服时就像要挣脱电线离家出走,整个洗衣机几乎要跳起来,千红把衣服扔进去后索性坐在洗衣机上,从盥洗室的小门看着段老板经过,没找到她人,又经过。
“段曼容!”她肆无忌惮地喊,像是小学时喊要好的伙伴。
人终于停下,四下一看,才从小门中看见洗衣机上坐着的千红,段老板把她上下打量。
电源还插着,千红骑在洗衣机上像驯服一匹性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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