稳,踉跄了下,好像撞到什么人,还差点摔倒……”李志文竭力回忆着当时的情形说道。
“到底有没有撞到?……”关云飞继续追问道。
“反对!”听到关云飞一再追问,公告人似乎意识到了什么,突然站起来表示反对。
“反对无效!让辩护人把问题问完!”审判长没有理会公诉人的反对,允许辩护人继续提问题。
“当时,楼梯口比较暗……我没有亲眼看到,只是听到曹飞洪说了些骂人的话……”李志文不十分确信地说道。
“说了些什么?”
“说没长眼睛啊,瞎了眼啊,之类的话……”李志文想了想说道。
“从曹飞洪骂的内容来判断,他肯定是撞到什么人了,不然不会随便乱骂人……”关云飞转过身来,对审判长和陪审员说道,然后,他又转过身来面对着李志文,“那你知道他撞到什么人了吗?”
“就是被告郑少华……”李志文看着被告席上的郑少强肯定地说道。
“你怎么这么肯定?你刚才不是说楼梯口比较暗吗?”
“是这样,曹飞洪骂了人后,楼道里的感应灯就亮了,我们这才看到正准备下楼的郑少华……”李志文解释道。
“当时郑少华的表情是怎样的?”
“没印象了……”
随后,关云飞又叫了赵军来问话。所问的问题大体相同,所得到的回答也大致相同。
问完话后,关云飞面向审判长,镇定自若地说道:
“审判长,各位审判员和陪审员,从证人李志文和赵军刚才的叙述来看,那晚,在他们送曹飞洪回寝室的楼梯口,曹飞洪不小心与正准备下楼的郑少华相撞,由于楼梯口比较暗,郑少华本能地用手推了下曹飞洪,指纹就是那个时候不小心留下的。综上所述:第一,被告人见到被害人是在遇害前一周,无法判断被害人就是被告人所杀害的,没有相关的人证和物证;第二,被害人身上的指纹并非如公诉人所言是杀害被害人曹飞洪留下的,而是在撞到被害人并推了对方一下的情况下不小心留下的。我的问话完毕!”
听了关云飞的辩护,旁听席上的人纷纷觉得在理,而郑少强的亲朋好友也感到十分振奋,总算为郑少强争取到了一些有力的证据来翻供。
“公诉人还有需要补充提问的吗?或者有什么反对意见?”审判长看向公诉方说道。
一会儿后,公诉人站起来,不慌不忙地说道:
“我先来说明下指纹的事。即便那晚被告人确实撞到了被害人,也不能说明被害人身上的指纹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。刚才证人不是说了,那个时候楼梯口比较暗吗?而且,两位证人也并没有亲眼看到被告人撞到了被害人,这一切只是被告人的一面之词,说用手推了被害人,只是他为了替自己残忍杀害被害人所找的托辞。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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