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言臻讨厌墨守成规,讨厌一成不变,而梵歌就是那种一成不变的人,按部就班的在每一个时期做着每一个时期应该做的事情,对人总是唯唯诺诺,所以,少女时代的梵歌吸引不了少年时期的温言臻。
温言臻喜欢世界上的与众不同,温言臻认为自己会被洛长安吸引,也许是源于她的与众不同,这世界上,没有人笑眯眯的,把死亡当成歌来唱!
还唱的那么饿张扬!那么的带劲!
变态的洛长安很符合那个时期变态的温言臻。
车子缓缓的往下滑落,温言臻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穿过自己妻子的手指,握着,紧紧的握着。
摆正表情,这可是梵小猪二十八年来好不容易做的,一件出格的事情,他要配合她,要尊重她,要赞美她,要严肃对待!
像国王接受皇冠加冕,像大主教得到梦寐以求的权杖!
车子还在继续往下滑,这次是用更快的节奏,温言臻紧紧的握着梵歌的手。
“梵歌,不要害怕!”他对自己的妻子说。
温言臻,从来都是宁为玉碎不为瓦的人,他的妻子永远只能属于他,永远只能冠着他的姓氏,他忍受不了有一天她属于别人。
小时候,姑妈说,梵歌是给阿臻的童养媳。
去!谁要那个小光头!
是的,洛梵歌是他的,从小就是!
作者有话要说:昨天留言比以前少,哥哥心里像掉了魂似的,们是不是不喜欢我了。。咳。。。
祝大家假期玩得语愉快~~
☆、梵歌,又名人妻(09)
“洛梵歌,想清楚没有!”温言臻一手握着方向盘,一手拉着梵歌的手。
“我不知道,但是这一刻我想要这么做。”梵歌回答。
是的,梵歌想这么做,就像洛长安一样,也疯狂一回!
“那么,梵歌,不要害怕!”温言臻紧紧的握着自己妻子的手,说。
车子慢慢的往下滑落。
天空把最后的一缕阳光揽入它的怀抱中,周围两边是整齐的树木,前面湖的湖面随着光的散去变成了沉沉的墨色,归巢的鸟儿在逐渐暗沉的夜幕中飞翔的身姿,就像温言臻小时候玩的双手叠在一起,在灯光的烘托下做着飞翔的剪影。
小时候,对了,小时候,小时候有一天管家带来了一个邋里邋遢的小豆丁,明明是三岁的模样样子却像两岁。
被姑妈牵着手,小小的他很好奇:“姑妈,那是谁?”
姑妈一本正经的:“她是谁啊,她是我们阿臻的童养媳,长大了给我们阿臻当媳妇的。”
去!谁要那个小光头。
孩子们对于“媳妇”这类的话题总是很敏感的,敏感得温言臻把那刻的事情记得清清楚楚的。
第一次见到洛梵歌时,她顶着一个大光头,猛的一看过去还以为是一个小和尚,她站在客厅上,站着的姿势也奇怪,类似于金鸡独立,现在想起来,温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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